两高报告同提“呼格案”:深刻反省 汲取教训
3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图为曹建明和王勇握手。 中新社发 杜洋 摄
中新网北京3月12日电 今日出炉的“两高”报告均提及“呼格吉勒图案”,称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对于这一冤错案件,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表示“我们深感自责”,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则表示“首先深刻反省自己”。两则报告均提出,将汲取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
今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我们深感自责”
——将完善冤假错案复查纠正、国家赔偿、责任追究机制
在回顾2014年主要工作时,周强表示“坚决纠正冤假错案”。
他在会上透露,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对于这一备受关注的案件,周强的态度是:“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周强进一步谈到,“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谈及2015年工作安排时,周强表示,将“完善冤假错案复查纠正、国家赔偿、责任追究机制。”
曹建明:“首先深刻反省自己”
——将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
今日上午,曹建明在报告中亦谈及此案,他说,“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
曹建明举例说,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等冤错案件,认真复核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纠错。
“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曹建明说。
在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时,曹建明表示,要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
曹建明进一步表示,“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对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错案件或者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坚决从严处理。”(完)
专题:2015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