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窗台是不少置业人士的噩梦,大而不实用,却纳入建筑面积,业主要真金白银购买。香港环保团体调查4个新楼盘,发现发展商均会尽用50厘米的窗台豁免面积上限,并“善用”预制组件的30厘米豁免面积,制成80厘米深的特大窗台。其中,北角一个单位窗台总面积达70平方呎,占单位5.8%建筑面积,若以呎价1.4万元计算,窗台价值98万元,但售楼书只列50厘米深窗台面积。团体批评,发展商误导消费者;消委会关注新楼窗台面积过大,减低单位实用率。
环保触觉早前参观4个新楼盘示范单位量度窗台,发现窗台实际面积与售楼书不符。其中,位于北角的楼盘“The Java”,实际窗台面积较售楼书标示大26平方呎;“形品.星寓”面积相距12平方呎;“名城”及“帝峰.皇殿”分别有19平方呎及15平方呎的差距。
环保触觉主席谭凯邦表示,4个楼盘窗台深度均达80厘米,其中50厘米为政府容许的窗台豁免面积上限,即售楼书列出的窗台面积,另30厘米则为发展商利用外墙预制组件“发水”,这部分已包含在实用面积内,即业主需付款买入这窗台。他表示,若以“形品.星寓”平均近8000元呎价计算,整幢楼宇窗台总面积近6500呎,发展商可多赚逾5000万元。
消委会总干事刘燕卿表示,售楼书中“面积表”列出的“窗台面积”,并不包括预制组件部分的面积,认为发展商应将两项资料,一并列于售楼书的“面积表”内,令买家掌握确实窗台面积。她又指,窗台完全没有环保功能,政府应检讨窗台的豁免规定。
发展商英皇地产、长实及市建局均称,不清楚团体的量度方法,但强调现时做法已跟足政府的规例及要求。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则说,自去年底开始,已要求发展商发售楼花时,除要列出单位的“实用面积”,还需同时提供每个单位的“实用面积”呎价,让准买家更方便比较及参考。而地产代理监管局要求地产代理向准买家提供单位全面的数据。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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