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的士司机觉得七年前被警方以不正当方式拘控,多年来不断投诉,但未获理会,最后他在今年6月写信给警务处处长,扬言若不受理会化身“杀警狂徒”,结果自己被捕,8日被判入狱10个月。被告闻判后晕倒送院治理。
香港区院法官判刑时表示,没有人可以自己执法,假如被告感到受屈辱,应该循正常途径申诉;但考虑到报告指被告有抑郁症及糖尿病,故判被告所承认的两项发送威胁谋杀或杀死某人信件罪名同期执行,共入狱10个月。
51岁的被告王某,在7年前曾发信恐吓社署社工扬言纵火。他声称,当年被警员以不当方式拘捕,多年来向各部门投诉,曾两度发恐吓信给警务处处长。
第一次是今年5月18日,他在信内说,他于2003年开始一直投诉高级督察周某,但多年来未获受理,要求处长立即处理其个案,否则展开杀警行动,该信其后转交予保安局。
其后被告在6月16日再发另一封信给警务处处长,信中提醒处长30日限期将至,重申他会以鲜血和生命提出控诉,他在8天后到湾仔警察总部要求见警务处处长,并致电保安局要求会见保安局局长,扬言若不获接见,会杀警报复。
被告翌日被捕。他称,自遭警员以不当方式拘捕后,患上失眠、记忆力衰退等,要接受精神科治疗两年。被告承认两项发送威吓谋杀或杀死某人的信件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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