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电讯管理局15日晚就怀疑民间电台使用无牌无线电发射器作广播向其采取执法行动。
电讯局发言人表示,电讯局人员在法庭搜查令授权下进入柴湾某处所,检获一台无线电发射器。在行动中,有两名人士被要求协助作进一步调查。
发言人说,根据《电讯条例》,任何人如没有适当牌照设置或维持任何电讯设施,即属犯法。任何人参与该等非法活动即违反《电讯条例》第8(1)条,并会遭受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5年。
另根据《电讯条例》第23条,任何人在知情下参与透过无牌无线电发射器传送讯息,亦可能触犯刑事罪行,可处罚款5万港元。
发言人强调,非法电台广播可能会对其他合法服务供货商和使用者造成有害干扰。电讯局会继续执法,确保当局可以妥为管理和善用无线电频谱这项宝贵的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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