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0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消息,香港一名中学生因从驻校社工得悉自己可能因精神情况转差而被饬令退学,遂潜返校园放火泄愤,他较早前承认一项纵火罪,20日在香港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裁判官判刑时表示,被告所犯罪行严重,不能无理轻判,要被告过有纪律及约束的生活,希望他学习循规蹈矩,不要因为不快及健康欠佳,以自己的方法发泄。裁判官又指,一个人有许多健康的发泄方式,例如做运动。
案情指,17岁的被告陈掌明,因不满社工指他精神状态恶化,忧虑被赶出校,遂决定在10月30日凌晨时分潜回学校的储物室,用打火机烧毁学校的木柜、光管、风扇及练习簿等物,以发泄心中不忿,被市民发现报警,被警方拘捕。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娜】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