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6日电 据香港电台消息,香港社工李国华在云南开办孤儿院,性侵犯两名未成年女孤儿,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监八年。
法官斥责被告以服务内地儿童为名,侵犯受助的弱细社群,而且他跨境犯案令香港慈善事业名誉受损,再加上受害人心智未成熟,法庭必须要严惩。
法官又说,被告在孤儿院以“干爹”自称,可见他与受害人之间没有男女爱意,在犯案时更有其他院童在场,可见被告肆无忌惮。法官又指,被告给予受害人银行卡,又向受害人的家人提供经济支援,是以利益荼毒受害人的心智。
案情透露,49岁被告是社署社工,在香港注册两个团体,再到云南开设孤儿院,性侵犯两名十多岁女童。被告已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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