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两年前的农历年二十八,香港落马洲发生严重车祸酿6人惨死,案中醉驾司机去年承认6项误杀罪被判监6年。香港上诉庭12日拒绝律政司加刑要求,更批评原审法官犯下原则性错误,向被告暗示误杀罪与危驾导致他人死亡罪的判刑分别不大,误导他改认误杀罪,而控辩双方当时也没有澄清,这个错误难以置信。上诉庭维持6年监禁刑期,但延长停牌期至8年。死者家属对结果感到极度不满。香港律政司发言人称,正详细研究判辞。
上诉庭认同被告罗少权(43岁)的刑期明显不足,指他在睡眠不足及酒醉情况下,依然选择驾驶重型货车,罔顾后果,故判刑必须具阻吓性,恰当刑期应为9年监禁,但上诉庭拒绝律政司加刑要求,又指被告本来否认6项误杀罪,只承认6项危驾导致他人死亡的交替控罪,但原审法官韦毅志却误导他,暗示误杀罪与危驾导致他人死亡罪的性质无异,而主控官对此也表示默许,没有反对,最终被告改认误杀罪。根据法例,误杀罪最高刑罚为囚终身,而危驾导致他人死亡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
上诉庭又指出,被告是一名惯性酒徒,相信重犯机会高,为保障公众人士安全,必须延长停牌期,由6年延至8年,期满后要通过驾驶能力测试才可复牌。
律政司发言人指出,已经发出指引,提醒所有检控人员有责任确保法官在判刑时,知悉所有相关的原则和情况,以免犯上可能被上诉的错误。
死者家属冯建成于庭外认为,被告应终身停牌,否则复牌会对公众构成危险,他也正循民事索偿。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理论上律政司可上诉到终审法院,但必须有足够理据,即使死者家属觉得判刑过轻,也不代表上诉申请必获批准,当中取决很多考虑因素,重点在于刑期是否明显不足,死者家属可循民事索偿,但不会影响判刑。
据悉,罗是一名惯性酗酒的职业司机,习惯每周饮酒5次,案发前他与友人连续畅饮4小时共9支啤酒,而且仅睡得一小时,案发后发现他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含量超标3倍。案情指于2009年1月23日,即农历年二十八,罗驾驶重型货车至落马洲时撞毁一架的士,导致车上5名扎铁工人及的士司机死亡。
参与互动(0) | 【编辑: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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