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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豪宅遭人为破坏灯被损坏 围墙曾被涂鸦(图)

2011年01月18日 1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香港首富李嘉诚的寿臣山径1至3号大宅,大闸外的灯箱(左方)及门钟(右方)疑遭梁姓无业妇人眦坏。
    记者昨日到场查看,发现大闸外门钟损坏严重,似是曾遭火烧。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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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位46岁无业离婚妇涉于本月三度到访长实主席李嘉诚的寿臣山径1至3号大宅,并在上周六损坏门外的灯及门钟,她被控刑事眦坏罪,17日提堂,暂毋须答辩并获准保释,但被下令不得再访李宅。控方指妇人精神状态异常,裁判官下令先索取两份精神报告,以确定妇人是否适合答辩。

  被告梁某昨被解往法院,应讯时表现淡定,不时望向公众席。控罪指被告于1月15日在香港仔寿山村道(寿臣山径1至3号),损坏属于李嘉诚家门外的两盏灯及一个门钟。被告离去时被记者问及“为何要去找李生”,她对记者知悉事件表示惊讶,回应“现阶段不回答任何问题”。

  被告一度想亲自向裁判官文伟新解释,裁判官却指被告应透过代表律师向法庭表达。辩方申请保释时指被告不愿索取精神报告,但会配合法庭安排,又称被告于数年前与丈夫离异,育有18岁及16岁女儿。

  控方在庭上透露案情,指被告分别在1月7日及15日两度到访李家大宅,在住客要求下仍拒绝离去,住客其后报警备案。被告于15日再次到访并损坏门外两盏灯及一个门钟,被警方拘捕。控方担心被告再犯,反对被告保释,又指她在接受调查期间语无伦次,精神状态有异,申请索取两份精神报告,决定她是否适合答辩。

  裁判官最终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释,但要求她立即与感化官安排接受精神状态评估,而且不得离港及须到观塘警署报到,被告也禁止到访涉案大宅,案件押后至2月7日再讯。

  记者到访被告住址,两个年约十多岁的人应门,称妈妈(被告)上班不在家,不方便回应问题。记者致电长实查询,至截稿前未获回复。

  香港首富李嘉诚于2007年底搬离居住了逾40年的深水湾道79号大宅,迁往占地4.5万平方呎的港岛南区寿山村道,与长子李泽鉅一家同住。

  据报,2009年11月,一名有精神病纪录的畲姓中年妇人在李家大宅门外围墙涂鸦,用黑色箱头笔写上“李嘉诚是正人君子”等字句。上月李嘉诚因扩建深水湾旧居再惹上是非,被指大宅“发水”比例逾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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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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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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