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1月20日电 (莫非 杨薇 吴敏平)记者20日从广东省港澳办递交给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参阅资料中获悉,“十二五”时期是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的关键阶段,广东省政府明确把粤港澳合作作为广东实现“四年大发展”目标的十大工程之一。据悉,下一步三地之间将争取教育、医疗、专业标准和资格互认。
广东省政府已经部署了几大任务,在“十二五”期间广东将推进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和深化实施CEPA和服务业对港澳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措施,争取教育、医疗、专业标准和资格互认、通关便利化等领域取得较大突破。
同时,三方还将加快推进重点合作区的建设,推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实施,以及广州与港澳共建南沙CEPA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记者还从资料中了解到,三地在“十二五”时期除了加强官方合作外,还将积极推动民间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广东省港澳办透露,将帮助在广东的港澳资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转型升级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解决问题,同时还将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做好港澳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十一五”时期,粤港澳合作重点从制造业为主向制造业与服务业相结合推进,合作区域扩大到珠三角以外的山区和东西两翼,并打破了以往以经贸为主向经贸、旅游、科技、教育、文化、环保、体育、卫生等多领域全方位合作推进,各方面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10年粤港、粤澳进出口贸易额(含转口)分别达4591.8亿美元、26.4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56%和15.3%。据悉,广东省5年累计实际利用港澳直接投资522.2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57.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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