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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0招遏导游强迫购物 情节轻者劝谕处理(图)

2011年01月30日 09: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闻背景:内地与香港旅游工作磋商会议7月31日在北京举行,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就共同规范旅游市场达成五项共识。刘吴惠兰表示,香港有望立法规管导游行为,以维护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目前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与香港旅游业议会已组成专责小组,就香港旅游市场中两个最为棘手的问题——零团费问题和导游规管问题展开调查。 中新社发 赵乃育 摄

  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恶导游阿珍强迫旅客购物丑闻爆出后,香港旅游业议会下月起推出10招,打击业内经营内地团的害群之马,包括实施导游及旅行社记分制、以及“一团一导游”等10项措施。香港旅游业议会主席胡兆英表示,新措施推行初期会“情理兼备”,若不涉强迫购物或严重违规的行为,会以劝谕方式处理。

  倡引入“记分制” 满30分停会籍

  港府早前因阿珍事件责成旅议会打击强迫旅客购物问题,经研究后旅议会提出10大建议,包括引入导游及旅行社记分制,记满30分的旅行社会被暂停会籍,导游则被停证,严重损害香港旅业声誉更可一次记满30分;议会亦提出引入“一团一导游”,香港地接社须指派同一名导游全程接待内地访港团,确保服务质素,及防止“刀手”宰客。

  体谅业者意见 须逐“害群之马”

  为加强旅行社监管,香港旅议会已要求香港地接社及内地组团社签订列明团费的合约,确认旅行团行程及食住等安排符合质素要求,并指明购物场所及停留时间,以及有否自费项目等;地接社须与导游签署特定协议,规定地接社须向导游提供出团费,确保导游每天收取每名团员最少25元接待费,地接社并不得要求导游垫支杂费。

  同时,旅议会提出收紧登记店铺记分制;要求旅行代理商股东和董事或其亲属合资或全资拥有的登记店铺,须向议会申报。议会会加强巡查及扩大暗访行动;亦规定导游在内地团体旅客抵港后,须向旅客读出行程表上指定内容。有关措施一度令导游工会不满,曾扬言在农历新年罢工,经各方斡旋后,工会终放弃有关计划。

  胡兆英表示,明白部分从业员不满新措施,但香港旅业的声誉不能因一小撮害群之马而蒙污,在措施实行初期议会会“情理兼备”,对不涉及强迫购物或严重违规的行为,采取劝谕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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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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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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