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3月5日电 (记者 曾嘉)经过3天、20多个小时的辩论和审议,香港特区立法会5日三读通过《2010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2012年进行立法会议员换届选举将新增10席,5席为地区直选,另5个功能组别议席由民选的区议员参选及提名,320多万合格选民投票选出。
该草案在5日立法会投票中,获得43票支持,三读通过。按照新的选举办法,下一届立法会选举将于明年9月举行,议席将由60个增加至70个,当中包括新增的5个地区直选议席,以及新增的5个区议会功能组别议席,后者只可由民选区议员才可参选及提名,由320多万选民投票选出。提名门坎维持在15人。
另外,部分外国驻港领事馆目前享有功能组别投票权,亦将会被取消。
在此前的3月3日,立法会三读通过《2010年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说,立法会通过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的本地立法配合去年6月在立法会按《基本法》通过2012年选举方案,是重要的里程碑和香港政制发展的分水岭。
他表示,相信市民可看到,去年六月在立法会通过的2012年政改方案,有数方面是很重要的。首先,大家可以共同见证《基本法》订定的政制发展程序是切实可行的,“五部曲”是可以达致的。第二,特区政府和各党派是可以达成共识,为香港的民主化铺路。第三,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都希望可按《基本法》让香港的民主有进程,亦有决心让香港达致普选。
林瑞麟说,此次通过2012年选举的两项《条例草案》,市民方面,所有已登记选民今后都会有“两票”,一票投在地区(直选)、一票投在功能界别。参选、参政的人士方面,立法会新增10席;而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内,不同界别的代表由800名增加至1200名,增加了400名代表会使不同界别参与的程度扩阔。
他说:“由现在至2012年,我们有数场选举,希望年青一代的从政人士可以积极参与。在今个立法年度内,在2011年年中前,我们亦有进一步的立法工作需要做。我们稍后要向立法会提交另一条条例草案处理选举呈请和上诉机制,亦要做多方面的附属法例,以配合在未来一年多的4场选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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