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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全文)(3)

2011年03月08日 10:4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三、组建知识产权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沟通联络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共同打击跨境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粤港澳知识产权资料库”,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交流合作,鼓励澳门居民取得内地专利代理人资格。

  四、共同开拓国际市场,联合向海外开展招商引资及贸易宣传,共建大珠江三角洲信息网。发挥澳门中葡商贸服务平台作用,支持广东企业通过澳门“走出去”,促进大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欧盟、东盟与葡语国家的经贸往来。

  五、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推动珠澳跨境工业区转型,重点发展高端物流、展览展销、中转贸易、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建设现代物流商务园区。

  第四章 基础设施与便利通关

  统筹跨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创新通关便利政策,推进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便捷互通,促进区域融合发展,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注入新动力。

  第一条 交 通

  一、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和衔接,加快广珠城际轨道项目建设,研究向横琴延伸,并推进澳门轻轨在横琴与广珠城际轨道对接,推动开展连接珠海湾仔与澳门妈阁轨道站河底行人隧道的可行性研究。

  二、加快跨界高速公路及配套工程建设,推进港珠澳大桥、广珠西线高速公路、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月环至南屏支线延长线等项目的规划建设,与轨道交通形成无缝衔接、换乘便捷的陆路交通网络。加强珠海与澳门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衔接,探索推动公交体系直通直达。

  三、完善区域机场联席会议机制,争取国家支持扩大珠江三角洲空域使用空间,发挥澳门多功能中小型国际机场优势,加强与珠海机场之间的客货运转飞对接,研究开通澳门往来广东部分城市的直升机航线,深化粤澳机场在城市候机楼、投资、销售网络、拓展业务等方面的商业合作,探讨机场股权合作。

  四、协调粤澳港航发展,启动十字门航道整治的相关协调工作,优化港航基础设施布局,支持探索湛江深水港与澳门自由港合作,研究水上客运服务合作发展规划。

  第二条 水电气供应

  一、共同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项目建设,推进珠海竹银水源系统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珠澳供水与珠海、中山、江门城市供水水源一体化的衔接,研究对澳供水管道从横琴方向直接进入澳门路氹城区的可行性,完善珠澳供水设施,提高珠澳供水系统调蓄能力和保障能力,保障对澳供水安全,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推进粤澳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对接,落实并滚动修编《2010-2020年南方电网向澳门输电规划研究》,推进对澳输电线路建设,探讨加强电网联网,提高对澳门供电保障能力。研究横琴岛澳门大学供电方案和区内用户电力营业服务方案。

  三、加快高栏港LNG项目建设,扩大南海天然气就近向横琴和澳门供气,并与广东省天然气主干网连通。

  第三条 信息网络

  一、提升粤澳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的普及渗透,加强电信监管和应急通信保障合作。

  二、探索创新粤澳电信业务合作模式,鼓励粤澳电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电信业务合作,推动粤澳电信企业降低两地间长途资费与移动漫游资费。

  三、协商处理重大项目、重点地区的无线电信号覆盖问题,做好边界地区频率协调工作,合理利用频谱资源。

  四、加强信息技术标准化交流,推动签署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框架性意见,率先在横琴实施粤港澳三地电子证书互认应用。

  五、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合作,共同推动RFID技术应用,建立互通共享的电子商贸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企业清关、支付、税收等服务。

  六、推动双方在软件测试、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娱乐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放共享,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合作。

  第四条 口岸通关

  一、加快拱北口岸改扩建工程,调整珠澳跨境工业区口岸功能,将拱北口岸供澳鲜活产品车辆转至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出境。加快横琴口岸二线规划建设,实现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之间互通。加强双方在口岸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口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

  二、创新口岸通关模式,探索实施货物“单一窗口”通关。逐步延长口岸通关时间,争取拱北口岸实现24 小时通关。率先在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通道探讨两 地申报单证统一。

  三、探索一次性临时过境车辆管理,制定并实施澳门机动车进出横琴(仅限在横琴行驶)的管理规定。探索实行双方便利换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工作。

  四、推进海关查验结果参考互认,推动海关资料格式及数据模型的统一,减少重复查验,提高货物流转速度。

  五、加强双方在检验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建立两地检测结果互认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货物通关速度。

  第五章 社会公共服务

  推进公共服务衔接,促进社会资源共享,共建宜居宜业的优质生活圈,促进区域人才流动,实现两地居民跨境工作生活便利化。

  第一条 教育培训

  一、推进高等教育和科研合作,建设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向就读澳门大学等澳门高等院校的广东学生提供奖学金。扩大互招学生规模,推动高校学分互认,共建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打造粤澳产学研合作平台。

  二、推动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资源相互开放,开展教师培训交流合作,共同研究跨境学生通关、交通等便利措施。澳门逐步对在广东就读幼儿园和中小学的澳门幼儿及学生提供学费津贴。

  三、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合作,共同举办旅游、酒店、会展、创意设计等职业培训项目,建立职业教育师资交流制度,鼓励澳门教育培训机构与广东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全面系统地培养符合澳门和广东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条 医疗服务

  一、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支持医疗业界合作、合资、独资设立医院及中医药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医院管理、科研技术交流、医护人员培训等合作。

  二、研究建立医疗机构互助机制,推动卫生资源共享和医疗服务标准化。加强医疗机构的沟通,完善双方居民的转诊机制,探索推进医院病情查验结果互认。

  第三条 公共卫生

  一、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合作,设立专责小组和专家组,提高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信息共享水平和措施联动能力。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预警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的交流合作。完善动植物、食品、农产品卫生信息通报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协查和食品安全溯源机制,提高共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能力。

  三、探讨供澳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新模式,协调打击非法进出口行为,共同做好供澳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

  四、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沟通和监督执法合作机制,加强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检验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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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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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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