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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特赦证人”遭起诉 使杀手锏偷录与廉署对话

2011年03月15日 10: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被告张青浩戴上口罩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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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廉署首宗打击窝轮造市案的“特赦证人”张青浩,临场出庭拒绝作供后,随即遭廉署起诉四项串谋讹骗罪名,但张青浩使出“杀手锏”,把暗中偷录与三名廉署调查主任两段历时六小时的录音呈堂,指控廉署人员教唆他“录口供”、带他到法庭视察证人作供及盘问、进行“彩排”为由,向法庭申请永久终止聆讯。

  遭廉署检控四项串谋讹骗罪名的男子,早前指廉署人员教唆他作供,昨于区院申请永久终止聆讯。张青浩称,他于2008年5月28日在寓所被捕,当时名下拥有1000万元资产,当他同意与廉署合作后,由总调查主任曹永年(Kevin))、高级调查主任陈启鸿(Ben)及助理调查主任欧剑锋(John)多次约见。

  张青浩忆述,被捕当日清早有三男一女廉署人员到他家中将他拘捕,指他涉嫌造市及洗黑钱,当时有一名廉署人员透露“我怀疑目标不是你,系Raymond(吴镇涛),及四大证券行的高层,只要坦白承认一切,你就有机会做特赦证人,你只会损失一份工,不会充公你所有资产,还会派人保护你。”

  他后来同意合作,被带返廉署总部落口供,在场另一名男调查主任说“你有权请律师,但如果你请律师,我怀疑合作就告吹。”结果他先录取了两份供词,其后他问一名姓李的廉署人员:“我可不可以做到特赦证人?”李回应:要将录像会面影带交给上级观看,才能决定。两日后张获准保释外出,其间他先后向廉署录取了四份“不会针对个人的口供”。

  2008年6月5日,总调查主任曹永年及高级调查主任陈启鸿到他寓所,曹表示Ben会与他“讲番”案情,他可以随时联络Ben,同月19日曹及陈相约他在西贡一餐厅见面,席间Ben向他透露案件的进展。

  2009年3月他通知Ben因家人担心他被检控,安排了一位姓司徒的女律师代表他,Ben听后即激动地说:“你请律师,有个律师在中间,我好难帮你。”

  张强调,Ben之后经常提醒他,他“无教过你给口供”,又重申廉署从没有主动向他提供特赦,又提醒他庭上被辩方盘问时切勿供出廉署人员曾提供或与他讨论案情,否则是妨碍司法公正,但张坦言对两人信任程度极低,并在律师的建议下,记下双方见面的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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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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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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