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两名中年妇人以不够车资为名坦胸露臂色诱司机,两人被赶下车后,司机才发现被偷去手机,其中一妇28日被九龙城法院判囚7个月。
被告刘五秀(45岁)于2009年因盗窃罪被判处15个月监禁。辩方求情时称,被告品性不坏,在案中参与性低,声称只因在逃女子做错事殃及。此外,案件并非精心策划,被告只接触司机身体,其间大部分时间是隔着衣服,另可能因太惊慌而阻止司机报案,加上被告由案发至今已还押3个月,已得到惩罚及教训,请求轻判。
裁判官表示,因未能确定两妇案发时的身份,判处其盗窃罪不成立,但其余为不道德目的唆使、非礼及企图妨害司法公正罪成。
案情指,被告刘五秀,去年12月29日下午3时45分,伙同另一名女子,在窝打老道附近登上一辆出租车,由于不够钱支付车资,她提出为司机提供性服务代替,并触摸司机的身体,被对方拒绝,2名女子下车后,司机发现手提电话不翼而飞,在附近兜截,发现两人,其中一名女子向司机提供金钱,希望不要报警,警方到场拘捕被告,另一人则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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