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携带、藏带应税物品或禁限物品从香港进入深圳的事件时有发生,亟待引起社会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据深圳市罗湖海关统计,今年以来,该海关共查获利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走私案件91起,涉及学童67人。2月25日,罗湖海关查获1名国内居民旅客绑藏手机22部入境,其中这名旅客身上绑藏手机15部,利用同行幼童绑藏手机7部,涉案金额4.6万元;3月7日,罗湖海关查获一位父亲利用儿子走私44台sony游戏机入境并阻扰海关执法事件。
3月18日下午,罗湖海关在罗湖口岸查获一起两地学童走私案件。3名学童身穿校服,拖着书包,从香港经罗湖口岸放学入境。本该装书本的书包里装的却是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着的两部走私的IPAD2平板电脑。3名学童均不足14岁,都辩称是父母让他们携带电脑入境,送给亲友。
据记者了解,在罗湖海关查获的案件中,涉案当事人多为14岁以下学童,携带物品以价值高、体积小、易于携带的热门电子产品为主,如手机、游戏机、音乐播放器、平板电脑等,走私手法多为藏匿、绑藏。过关时,既有成年人陪同,也有单人过关或结伴过关。
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青少年没有成熟的是非观念,自控力较低,容易受不法分子拉拢利诱甚至蒙蔽,帮人带货赚取“带工费”;个别学生家长或亲友自身在口岸从事非法活动,教唆子女利用上下学期间做“兼职”。随着深圳市“一签多行”新政策的实施,深圳户籍与非深圳户籍居民办证更加便利,不法分子利用深圳香港走读学童参与走私违规活动也就更加“方便”了。
记者认为,对于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走私的行为,一经查获,应按法律法规追究其监护人或唆使人的责任。海关方面应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热线电话、现场以案说法、外部媒体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提高社会对此类现象的关注程度,加强与学童监护人及校方的联系沟通,力争取得他们的支持,从源头上杜绝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走私行为。本报记者 游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