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乐坛天后梅艳芳逝世已经7年多,但她留下的近亿港元资产引发遗产争夺战。其母亲覃美金多年打争产官司都败诉,一直上诉到香港终审法院,终院5月9日判决她败诉。
梅艳芳2003年底病逝后,现年88岁的覃美金,一直依靠女儿梅艳芳遗产提供的每月数万港元作生活费,但她为了争夺梅艳芳的全部遗产,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生、遗产受益人等,但都被香港法院判决败诉。
梅艳芳2003年12月30日因患宫颈癌逝世。她在去世前27天,因担心母亲会将遗产花光,于是订立遗嘱,将自己的两套房产赠予好友刘培基,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余下遗产,但每月向母亲提供7万港元生活费,并供其二哥及姐姐的儿女读书至大学毕业。
同时,遗嘱订明,直至母亲去世,所有遗产捐给香港妙境佛学会。
梅艳芳逝世时留下了大约价值港币3000万至3500万元的遗产,其中包括香港、伦敦、东京、新加坡等多处房屋及部分现金。随着近年香港房价上涨,梅艳芳的遗产至今年被认定已升值到近1亿港元。
梅艳芳宁愿把遗产交给外人也不留给家人的做法,引起了其母的怀疑。2004年,覃美金向香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裁定该遗嘱无效,但一直未如愿。
覃美金多次为梅艳芳遗产提出诉讼,结果都判败诉,但她不放弃,一直与其长子梅启明为争夺遗产不断打官司,并由遗产支付诉讼费及律师费,导致梅艳芳遗产不断被耗损。(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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