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女歌手仙杜拉的46岁姨甥,藉词替所经营模特儿公司的三名合约“o靓模”(嫩模、靓模)拍照,要求她们向他摆出色诱姿势,表明只要脱光衣服拍摄裸照造型,便有机会接到更多工作,三名“o靓模”只好就范全裸坐在被告大腿上拍照,但遭被告趁机非礼。被告昨在区院承认三项非礼罪名,还柙至27日判刑。
46岁模特儿公司东主区宇平,昨承认三项于2009年6月中至去年11月12日,非礼三名年龄18岁及21岁女模特儿。被告的母亲桃丽丝为仙杜拉的胞姐,在仙杜拉与拍档亚美娜的筷子姐妹花拆伙后补上,两亲姐妹再闯歌坛。被告母亲桃丽丝昨在亲友陪同下出庭旁听,散庭后更着儿子要坚强面对。
求情称,被告从事娱乐事业15年,7年半前建立的模特儿公司,在香港极具规模,旗下有大批成功培育的“o靓模”,事实上拍摄裸照亦是模特儿训练其中一个环节,在业内亦极之普遍,甚至案中事主Z于案发后亦有裸照挂在公司入口处。辩方强调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确不能抵受年轻貌美“o靓模”的诱惑,认为被告绝非心理有问题。
辩方指本案没有涉及任何暴力,被告和三名事主亦非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她们仅属合约模特儿。被告毕业于男拔萃中学,曾在公开大学教授摄影课程。被告自去年底被捕后,公司已倒闭,妻子亦离他而去,被告已失去一切,希望法庭考虑被告已扣柙监房6个月,而给予轻判。
案情指,被告于西环经营“曼珠莎华模特儿制作公司”,案中三名受害人X、Y、Z均是被告公司的合约模特儿。2009年6月某日,被告要求X为其公司的网页拍照,被告嫌弃X不够自然,乃着X脱去上衣及胸围,被告指很多“o靓模”拍下裸照便得到更多工作,并向她展示由5至6名“o靓模”拍下的150张裸照。结果X在不情愿下终脱光衣裤,让被告拍照。
被告后来嫌X未够搔首弄姿,乃叫X坐在他的大腿上,视他为男友,摆出色诱的动作,让被告拍照,但被告突然非礼,X大力反抗但失败, X感到被羞辱而哭泣,整个过程约半小时,之后被告送X到地铁站。另被告假借拍摄照片强吻Y及Z,Y及Z遭被告非礼后,于一至两个星期后决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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