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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籍男童性侵同病房5岁港女童被判入感化院(图)

2011年06月24日 0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韩籍男童性侵同病房5岁港女童被判入感化院(图)
    曾发生未成年男病童在病房内性侵犯5岁女病童的东区医院。 图片来源:香港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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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去年9月,13岁韩籍男童在东区医院儿童病房内性侵犯5岁女童,因法例所限而不能控强奸罪,他早前承认一项非礼罪,昨于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拒绝接受被告以未能适应不同文化冲击而犯案为求情理由,并责被告的行为恶心,但碍于现行法例,不能控告14岁以下人士强奸罪,只能轻判入感化院,港府有必要检讨涉及儿童罪行的刑罚。裁判官又认为,医管局忽略青少年对性好奇,应该检讨18岁以下男女童入住同一病房的安排。

  社署发言人表示,受害5岁女童正接受心理辅导服务,并无情绪困扰问题。而被判入感化院的被告,会接受1至3年训练,让他改过自新,重新适应社会。

  指被告见感化官态度轻浮

  韩籍被告昨被庭警押走时,曾回头与双亲对望。裁判官沈智慧判刑时表示,本案案情令人恶心,被告多份报告的内容矛盾,感化报告评价差,亦不建议他接受感化,其中他会见感化官时态度轻浮,并声称不知女童如何受伤,他在保释期间又干犯盗窃案件,可见他只做自己喜欢的事。

  批医院男女童同房不监管

  沈官续称,青少年往往因年纪被安排在儿童庭处理,判刑未能反映部分青少年干犯罪行的严重性,沈官明白青少年条例须助他们更新,但认为现时法例非常不足,认为须就儿童负责任的年纪、审讯地点和刑罚作检讨。沈官又批评医院方面不理年轻人对性好奇,不分性别便安排18岁以下的儿童同房,却不加任何监管,她对此表示震惊。

  案情指出,涉案女童去年9月23日入住东区医院儿童病房,跟13岁被告及其11岁胞弟同房,女童母亲在9月26日外出购买食物,留下女儿跟被告在病房,20分钟后折返,不见女儿踪影,及后发现女儿衣衫不整,女儿更表示感到痛楚,母大惊向院方投诉报警。医生报告显示,女童下体有红肿和擦伤,估计案发时女童曾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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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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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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