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香港明报即时新闻报道,香港中科环保前主席“ba叔”陈达志,被控串谋诈骗中科环保罪名成立,判囚3年。
陈达志被控连同另一位中科环保前主席韩明光,以及两名职员,串谋诈骗中科环保电力,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早前判四人罪名成立。
陈达志提交法庭的17封求情信,当中包括来自刘德华、许冠杰等演艺界人士,亦包括立法会议员梁刘柔芬,他们大都赞赏被告人品,指他乐于助人。他的律师求情指,陈达志认罪,与廉署合作,而他性格随和,花名是“黄大仙”,意思是有求必应,容易被人利用。
但法官指他不是被人陷害或误信他人,犯罪是源于贪念,但考虑他事业已跌低谷和破产,又要面对大量诉讼,因此从轻发落,判被告入狱3年,禁止担任公司董事8年。
另一被告韩明光,被指联同公司两高层,协助陈达志挪用逾6000万港币公款,为了隐瞒真相,在公司年报中作出虚假声明,伪称中科在梅洲发展垃圾焚化项目,及免息贷款予内地桂林中科环保电力等。总共被控串谋偷窃、串谋讹骗及偷窃等14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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