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深圳海关透露,罗湖海关近日查获《刑法修正案(八)》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后,首宗因走私3次被刑事立案的案件。案中姓黄的港人“水客”,已有两次因走私被行政处罚的纪录,16日他从罗湖口岸入境时,再被海关人员在其行李内搜到未向海关申报的无线路由器96个,现已依法被刑事拘留。
为打击水客,深圳海关今年5月1日实施新的《刑法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1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2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海关人员称,案中港人曾于5月1日、7月9日,分别从深圳湾口岸及罗湖口岸入境,走私笔记本2部计算机、45部手机,被深圳湾海关缉私分局、罗湖海关缉私分局予以行政处罚。16日,黄从罗湖口岸入境时,再被海关人员在其行李内搜到未向海关申报的无线路由器96个,构成1年内3次走私的罪行。缉私部门根据《修正案》规定对该案刑事立案,对黄进行刑事拘留。
关员指出,《修正案》实施后已有力地震慑了“水客”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以深圳关区为例,《修正案》实施首月旅检渠道查获走私案件同比下降近7成。然而,在利益面前,仍有走私分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深圳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要了解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切勿超带货物进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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