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日电 综合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和星岛日报报道,港府今年4月起展开针对“劏房”的特别巡查行动,但截至上月中未能进入的“劏房”(香港出租房的一种)单位逾600个,占巡查总数约85%。
香港屋宇署为加强巡查“劏房”,前日罕有地联同警员到一幢土瓜湾旧楼,“破门”进入2个已7次“摸门钉”的“劏房”内巡查。这是近年屋宇署第2次使用“破门”入屋的权力。为更有效执法,港府建议修例,赋权屋宇署人员向法庭申请手令后,即可入屋检查,违者可视藐视法庭。有关修例将在新立法年度征询立法会意见。
屋宇署最近派员视察土瓜湾道277号至279号的一幢52年楼龄唐楼,该楼楼高8层,当中12个单位分成51个“劏房”。屋宇署助理署长许少伟1日会见传媒时称,过去2个月内曾先后到访该唐楼“劏房”,并成功进入45个单位视察,至前日经7次巡查仍未能进入另外6个“劏房”,虽然最终能成功进入4个单位,但余下2个“劏房”则须引用《建筑物条例》第22条,在警方协助下,找锁匠开门入屋视察。
85%住户拒绝“来访”
屋宇署今年4月至上月中已巡查48幢目标楼宇,并进入43个单位共104个“劏房”,但仍未能进入182个单位、逾600个“劏房”,即不能进入单位视察的占85%。许少伟表示,过往会劝喻业主或住户容许屋宇署人员入屋视察,但因“劏房”问题严峻,有需要时会“破门”入屋视察,呼吁市民应与有关人员配合。
“劏房”普遍有三大弊端
许少伟表示,屋宇署近月的巡查行动发现“劏房”存在消防安全、楼宇结构及渗水三大问题,包括有业主拆卸或加建非结构性间隔墙、加高地台以埋置新设或改道的供水管及排水渠,以及因分间单位而导致有个别住户未能通往原有的逃生楼梯,而每个单位普遍被划为4至6个“劏房”。
破门入屋惹争议私隐产权欠保障
据报道,屋宇署在警员陪同下破门入屋巡查,引起私有产权保障的争议;港府已建议修例,日后改由署方向法庭申请手令,授权入屋巡查,以便在私有产权和公众安全之间取得较佳平衡。不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即使成功修例,争议依然存在,认为港府应公布所有目标巡查大厦的名单,跟住户“先礼后兵”。
“劏房”涉改装 安全性成疑
另据报道,“劏房”一般是指一个单位被分间成两个或以上的独立单位,有关的工程通常涉及拆卸原先的非结构性间隔墙、建造新的非结构性间隔墙、装置新的厕所、为新设的厕所改动或加设内部供水管及排水渠系统、加高地台以埋置新设或改道的供水管及排水渠等。
若有关工程质量欠妥,可能会影响楼宇安全及卫生,包括因开凿额外门口而导致走火通道违规、新加的间隔墙阻碍了走火信道、渠管工程欠妥而令楼宇渗水,以及过度加设间隔墙和加厚地台而令楼宇负荷过重等。
近年,不少涉及伤亡的火警均与劏房扯上关系,因而令各界对劏房问题益加关注。例如是今年六月中,土瓜湾马头围道一幢满布“劏房”的唐楼便发生三级火,最终酿成四尸五命十九伤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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