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消息,香港无线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串谋收贿及诈骗一案,2日香港区域法院法官判陈志云和两名被告丛培昆及陈永孙所有控罪不成立,3名被告当庭获释。
据报道,陈志云(52岁)、其爱将丛培昆(29岁),以及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64岁),分别面对串谋收受利益、行贿、串谋欺诈共5项罪名,各罪名的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
香港廉政公署被问到会否提出上诉时,发言人说,会详细研究判词,才决定下一步行动。
陈志云去年3月11日被廉署拘捕,案件涉及3个无线活动,包括20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陈志云新书《志云14.2 首选》推介会及“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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