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9月2日电(记者 梁今)香港无线电视(TVB)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嫌贪污案件,三名被告2日被区域法院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陈志云与其助理丛培昆以及TVB市场及业务拓展前主管陈永孙去年被廉政公署拘捕,随后被控串谋欺诈、行贿等共5项罪名。经过多名无线电视高层及艺员出庭聆讯后,案件终于有了峰回路转的发展。法官作出裁决时表示,三名被告经手的活动并无欺诈TVB,更称陈永孙是“忠诚的员工”。
报道指,TVB去年是主动向廉政公署举报陈志云涉嫌在电视节目制作与个人宣传活动中做出贪污行为,陈志云被捕后同时也遭到公司停职。但临近案件开审时,陈志云突然获公司复职。
此前被外界预测将难逃数年刑责的陈志云,曾以“真的假不了”来回应此案。如今真的脱罪了,他微笑着步出法院,除感谢各方关心,他还说要“感谢上帝”。
廉政公署发言人称会研究判决书以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至于会否就此案提出上诉,则由律政司方面决定。律政司发言人则称要待研究后才有决定。TVB则发出声明表示尊重法院的裁决,并强调公司运作一切如常,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陈志云、丛培昆与陈永孙这次被起诉的罪名主要与2009年陈志云的新书发布会,以及同年的TVB台庆和除夕倒数节目有关。
控罪指,陈志云与丛培昆分别从这些活动获利11.2万港元和85万港元。陈永孙则被指控在赞助收入上向无线撒谎,让丛培昆得益。
法官判案时批评,TVB演员无偿为活动站台方面并无明确政策,考虑因素似乎跟活动是否具备商业性质无关,而是考虑演员是要为哪些高层人员站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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