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香港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
中新社香港9月6日电(记者 梁今)香港律政司决定就香港无线电视(TVB)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贪污案件提出上诉。
香港区域法院本月2日就陈志云贪污案,裁定陈志云与其助手丛培昆以及无线市场及营业拓展前主管陈永孙3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三被告这次被起诉的罪名主要与2009年陈志云的新书发布会以及同年的TVB台庆和除夕倒数节目有关,合共被控五项涉及贪污和诈骗的控罪。香港廉政公署去年先后拘捕三名被告后,由律政司进行起诉。
律政司发言人6日回复中新社记者查询时说:“律政司刑事检控科经仔细研究陈志云一案的裁决理由后,决定就该案件涉及第一被告陈志云和第二被告丛培昆的第一至三项控罪罪名不成立的裁决,以案件呈述的方式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该发言人称,若上诉成功,上诉法庭可依法推翻有关裁决,重新审讯,或判有关被告罪名成立。
此外,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也会就原审法官判处控方须偿付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讼费的裁决提出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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