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本报前天报道的“广州产妇在港产子后胎盘仍滞留体内”一事,昨天,香港卫生署以及当事私家医院正式作出回应。
医院表示,医生当时采取的是“其一可行做法。”
香港卫生署则表示,内地病人如与香港医生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可向负责规管香港医生的香港医务委员会跟进,或从民事法律程序处理。
香港浸信会医院公共关系部门表示,“挂单医生” 不是该院员工,只是私家诊所的医生,但已经过该院的评核,取得授权在本院进行医疗程序。该院会严谨监察所有医生在该院进行的各项医疗程序。
对于产妇反映没有及时得到病历记录,该院表示,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病人可以要求索取他们的医疗记录副本,并可依据该院相关政策申请取回自己的病历记录。
产妇质疑主诊医生在发现胎盘植入的情况下没有进行处理,而是让其转院,使其遭受痛苦。
对此,医院方面表示,就胎盘植入而言,将胎盘分离会有机会引致大量出血,而需要切除子宫。“当时没有实时出血的危险,保留子宫是当时其一可行做法。”
医院方面承认,当然胎盘留在宫腔里,也有机会出现宫内感染、大量出血等严重并发症。不过,该院坚持,在跟病人讨论后,为了病人安全,“将病人转到有产科专科团队的医院继续跟进治疗是合宜的。”
香港卫生署新闻及公共关系组负责人表示,2011年以来,该署共接获8宗有关产科服务的投诉,当中涉及对个别员工的表现、医院政策、程序及收费的投诉,但没有明确分类哪些属于内地人士的投诉。(记者莫冠婷、任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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