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继早前香港北角电器道“凤姐”劫杀案上诉得直后,2009年1月连环夺去2名“凤姐”性命的装修工,26日亦因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指引不当而获撤销定罪,上诉庭将案件发还重审。上诉庭批评原审女法官给人一面倒的感觉,缺少分析辩方证供,甚至逐层击溃辩方案情,有欠公允。
报道说,26日获判重审的“凤姐”杀手康子贤(26岁),被控于2009年1月9日及31日,分别在观塘及红磡的“一楼一”谋杀2名“凤姐”,2010年被陪审团一致裁定2项谋杀罪成,判囚终身。上诉庭26日撤销2项定罪,辩方原本要求直接以误杀罪取代,但上诉庭最终决定发还重审。
上诉庭法官夏正民于判词里特别撰写一篇“范文”,设身处地交代他会如何引导本案陪审团,可谓重新指导原诉讼庭法官向陪审团作总结的方法。
夏正民法官指出,每个被告在陪审团面前都有辩护权利,就算其理由看来如何有违常理,法官都应该在陪审团面前处理得公平准确。
夏正民法官续称,本案争议在于被告有没有杀人的意图,被告没有出庭自辩,完全依赖录影会面的证供,无奈他于4次会面交代的版本也前后矛盾、混乱而复杂,因此法官更需要为辩方案情作出清晰的总结。
判词指出,原审法官潘敏琦不只没有把辩方案情抽丝剥茧,更处处提醒陪审团,被告所说的版本存有疑点。康子贤一方指出,潘官总结时多番列举被告会面的矛盾之处,然后在陪审团面前反问:“他是否一致呢?”“他会否在虚构故事呢?”
上诉庭指出,被告无权要求法官隐恶扬善、避开辩方案情的漏洞,但大前提是要表现公平,要分析证供如何支持辩方案情,否则会予人一面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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