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警方延迟多天才公布观塘警区两宗连环斩人案及非礼案惹来各界批评,明报发现警方扣起或推迟公布罪案情况普遍,在过去两周警方向传媒“实时通报”的刑事案仅得165宗,料只占同期实际案件数字不足6%,风化案更未有任何实时通报。
警方16日首次证实,为保障隐私及行动部署等原因,一般情况下或不会把非礼、强奸及绑架等案件通报给传媒。有传媒学者则质疑警方做法是新闻审查。
香港警务督察协会主席曾昭科质疑警方说法不妥,他认同若同一疑犯疑涉多宗风化案,警方应尽快通知公众提防。他解释若仅是有限度公布案情,如色魔的形貌、犯案时间地点及手法等,不单不致损害受害人隐私,反可令市民警惕,有助市民防范及向警方提供疑人资料。
警方在2004年因通讯数码化令传媒无法采访涉公众利益的突发新闻时,曾承诺每天约公布30至40宗突发消息,又指尽量在20分钟内通知传媒,但明报发现7年后承诺仍未兑现。像过去两周(10月2日至15日)警方只透过电子系统向传媒公布268宗突发事件,平均每日仅19宗,当中165宗刑事案平均在事发后32.5分钟才通报传媒,比当初承诺的20分钟超时六成。有一成个案更迟报逾一小时,包括爆窃和伤人等。
另过去两周警方仅向传媒通报165宗罪案,但同期估计曾发生逾2800宗刑事案,故通报比率仅约为5.7%,换言之逾九成刑事案件是传媒及公众不知情的。例如过去两周警方只曾向传媒通报4宗爆窃案,风化案更是未有任何实时通报个案,传媒要到上周六才得悉,原来翠屏上周二及三曾有疑犯在两非礼案中共非礼4名女学生。
警方16日未回应迟通报问题,但首披露按警方信息发放机制,一般情况下或不会把非礼、强奸及绑架案等经突发事件机制发放,理由是保障个人隐私、平衡行动部署及公众知情权,然而警方亦会因个别案件特别需要而尽快向公众发放数据。
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助理教授杜耀明及记协主席麦燕庭均表示,不接受警方以保护隐私为由而拒公布风化案。两人均强调无论是按传媒道德守则还是法例,传媒都明白不能报道风化案受害人个人资料,但警方没理由连色魔犯案手法、地点、时间等都拒公开。
麦燕庭更质疑若警方上周二已实时公开观塘翠屏的非礼女学生案,让市民有防范,上周三便未必会再有女学生被非礼,记协年底前或会向警方高层再反映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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