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去年12月至今年1月的多个周六晚上,香港中环发生连环非礼案,最少4名于兰桂坊饮酒作乐的醉娃,单身归家时不幸被色狼盯上跟踪,于途中被拉到阴暗处施暴,遇袭的女事主包括大学讲师及妙龄模特儿,年龄介乎24至46岁。
香港警方于今年6月凭DNA样本拘捕一名25岁男子,控以5项非礼罪,该男子21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法官形容他是“性捕猎者”(sex predator),行径与强奸相距不远,决定还押判刑。
现年26岁的被告陈浩梁外表戆直,曾任职送货工人,过去曾因一次非礼案底被判接受感化,其父亲21日到庭旁听。
案发于去年12月4日至今年1月,陈某5次于中环街道及不同大厦非礼女子A至D。據悉,4名女事主均为身形高挑、穿短裙、相貌娟好及性感的女士。
案情透露,A于去年12月4日凌晨零时许,行经中环必列者士街返家,发现被告跟踪,她顿感可疑,特意停下让他先行。被告行至普庆坊与磅巷交界停下,A即快速走过,被告突然双手推其肩至墙边进行猥亵,然后逃去。
今年1月1日凌晨1时许,B在般咸道独行返家,被告一直跟踪。B到达高街住所乘电梯,被告跟随其后,她让被告先出电梯并慢走,被告突然转身,打其左肩及推她到地上。被告再上前施暴。B挣扎下咬被告脸颊及手,又起脚踢被告,自己才逃走。
1月8日晚上11时许,C独自行经坚道回家,被告在对面马路行走,她未有留意被告。当她到达大厦,被告跟随她进入楼宇,走过她直上楼梯。C步上楼梯,被告突然转身冲向她进行骚扰。她倒地后大叫,被告听到开门声即逃离。
至于女事主D则在1月另一天的凌晨2时许独行般咸道,打算返回其男友家。她发现被告跟踪她进入大厦,以为对方也住同一大厦。当D开门进入男友家时,被告跟随她入屋,D质问其行径,被告未有回答,进行骚扰。事主不断推被告出门口。两星期后另一天,D独自返回男友家,发现被告再跟踪她,D转身质问被告,他未有回应,再度骚扰,她即打其脸及逃走。
警方于6月7日从B的大衣检取DNA,发现与纪录中被告的DNA吻合,翌日将他拘捕。警诫下被告承认控罪,4名事主均认出被告。
控方透露,被告去年4月曾因非礼被判受18个月感化,因干犯本案也违反了感化令。辩方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童年时曾有不愉快经历,出现心理问题,上次因非礼定罪后要接受心理及精神科治疗。被告的亲友也撰写求情信,指他本性善良,请求索取精神报告等。
法官质疑被告是否有精神病,指斥被告行为离谱,实为“性捕猎者”,大众尤其女士需获保护免被侵犯。他说,其行径如同强奸,如案件于香港高院审理,被告或面对更长刑期,惟慎重起见,法官仍索取被告背景、心理及精神报告,案件押后至11月4日判刑,但表示被告将面对长期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