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4日发布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央行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确定的选择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原则和标准,经过对申请连任清算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面评审,并商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据悉,自从香港人民币业务于2003年开展以来,中银香港已获中国央行选为香港独家的人民币清算行,并于2007年“续约”。
在日前举行的首届两岸及香港《经济日报》财经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表示,支持香港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因此,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续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亦被视为中央政府助力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范畴,为人民币在内地以外有秩序地使用提供了优良平台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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