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澳门所有副局级以上官员将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接受公众检视。近日在澳门立法会的一般性讨论上,官员财产公开的法案获出席议员全票通过。(12月2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我国内地干的干部财产状况长期以来在群众眼里一直是个谜,只有当贪官被查处了我们才知道其是如此的富有。正是由于财产状况不透明,不少干部以权谋私群众却难以监督,这不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当前,内地很必要学习借鉴澳门经验逐步推进干部财产申报公开。
澳门法律规定:澳门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从副局级以上官员开始,稳步推进,不申报或故意不实申报者可以处以刑事处罚。按照澳门法律,廉政专员都可勒令欠交者定期提交申报资料,不遵守者最高可判1年徒刑。虚报者最高可判3年徒刑,财产来路不明无法解释最高可判3年徒刑。这种做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全世界目前有97个国家和地区通过财产公开实现对官员权力的监督确保廉洁,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国香港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实施得就比较成功,责任追究体系相当严厉。2003年,当时的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在宣布加汽车首次登记税前,购入一辆凌志房车,由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被认为避税之嫌,最终仍然被迫辞去财政司司长职务。
时代呼唤我国内地也建立干部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建立干部财产公开制度能让群众对干部财产和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触及一些人的神经,干部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肯定会遇到阻力和障碍,它需要我们的干部切实转变观念和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们衷心希望这一制度能尽快尽早建立健全起来。(文/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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