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1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以全票赞成表决通过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表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制发展将按照基本法规定要保持长期稳定。
李飞在回答澳门记者问题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票通过了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就澳门特别行政区来说,它的政制发展按照基本法规定要保持长期稳定。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是两部不同的法律,但都是根据两个特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政制体制作出了规定。
李飞指出,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作了专门解释,对香港的政制发展,依据基本法,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 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和均衡参与的原则作出了专门决定。对澳门来说,它的政制发展也必须要在基本法规定的框架内,按照基本法所规定的原则来处理。澳门有澳门的实际情况,澳门基本法对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所做的规定和香港是不一样的。
李飞表示,在两部基本法中,包括在附件中的规定也都是有区别的。澳门必须要按照澳门基本法,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的发展进度,也就是澳门过去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情况,来确定澳门今后的政制发展。
李飞说,澳门回归以来,在两任行政长官的领导下,澳门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团结一致,忠实地、全面地落实澳门基本法,澳门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关于这一点,我们在本月的21号,在珠海召开了澳门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对这次释法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的主任乔晓阳作了讲话,在澳门的主要媒体上都全文发表了,他特别讲到澳门回归以后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是一个客观的情况,讲得很透彻。参加会议的澳门各界人士也都表示,有这个变化就说明澳门的政治体制是符合澳门情况的,维护这样一个政治体制,并且根据基本法进一步完善,最终能够保证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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