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陈振聪缺乏商业道德 法官继续冻结1.3亿资产
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临时遗产管理人,恐怕陈振聪“走数”拒付争产案败诉的逾亿元讼费,去年底取得禁制令,冻结陈名下1.3亿元资产。陈稍后申请解除冻结令,早前遭法庭拒绝,法官昨颁下五大理由,并引述传媒报道指,陈不再相信司法制度,对他能否遵从法庭判令存疑,更直指他缺乏商业道德,恐会损耗资产以逃避缴付讼费。
高院法官潘兆初昨日颁下判词,解释早前拒绝让陈振聪解除资产冻结令的理由,并宣布他须于本年3月1日前,预先向法庭缴交一半讼费,即6,500万元。至于陈于何时须披露资产,法庭数据显示,已安排于3月2日进行延期申请。
潘兆初于判词中列出5大理由,狠批陈振聪为人不可信,恐他会将资产消耗而“走数”。首先,潘引述争产案原审法官林文瀚及上诉庭法官对陈的评价,认为他为人不可信,在争产官司中,林文瀚指陈自取得伪造的2006年遗嘱后,一直谨慎地以欺诈的手法榨取利益,在庭上尽现道德水平低下,上诉庭更直斥他浪费法庭时间。其次,潘官又引述去年11月一份报章报道,陈在访问中直言“不再相信司法和公义”,更形容法官颁下的判词是“一出剧本,开始至结尾已写好”。潘兆初表示,陈明显将自己形容为“受害人”,对司法制度不再存有信任和尊重,令人难以相信他会跟从法庭颁令。
潘兆初续指陈一向对临时遗产管理人采取拖延手法,且仍然面对严重财政压力,他被指控逃税3.3亿元的案件将于今日开审,而他拥有达20亿元资产的一间英属处女岛公司,也正被华懋旗下2间公司追讨中。
林文瀚则认为,陈对国际间“棘手”的巨额资金调动驾轻就熟,所以要警惕陈会将资产调离香港,及将资产消耗殆尽,以逃避缴交额外讼费的风险。虽然陈表示会将估值达5亿元的楠桦居出售或抵押予银行,以缴清预缴讼费及作为额外讼费的保证,但物业业权存有争议,就算陈能够厘清业权属他,仍未能抹煞他有耗光资产的可能性,故拒绝陈“解除令”的申请,维持冻结资产及披露财产清单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