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官员代特首答复款待及租屋事件 重申绝无违法
中新网2月29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行政长官接受朋友款待和其于深圳租住单位事宜今日在香港立法会上被多次质询。香港特区政府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提供了相关书面答复。
谭志源指出,就近日有关行政长官接受朋友款待的多则传媒报道及因此而引起的讨论,行政长官曾荫权已经在26日透过亲身出席电台节目及由行政长官办公室代发新闻稿,向市民解释。本着对公众负责的精神,以及保持施政高透明度,行政长官同意在3月1日下午出席立法会特别答问会,以便他亲身就有关事宜接受议员的提问。
在回答相关问题之前,港府先代表行政长官交代整体情况:
首先,行政长官感谢传媒报道及议员提问,让他清楚明白市民的期望,作为公职人员不但要清白,是要“比白更白”(whiter than white)。经过多次反思,行政长官承认他一直谨守的规矩与市民的期望有一定的落差,让公众失望。他明白有人认为行政长官不应与富豪交往,但也想向大家解释,作为行政长官,实在有需要掌握香港各方面的情势,所以一直以来都与社会不同阶层,包括基层、中产、以至各行各业保持接触。经过这次事件,行政长官表示处事必定会更小心,亦要提高敏感度。
行政长官成立了五人组成的“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由前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担任主席,检讨现行适用于行政长官、行政会议非官方成员及政治委任官员,防止利益冲突的规管框架和程序(包括申报投资、利益和接受利益、款待的安排),并就改善措施作出建议。独立检讨委员会在约三个月内,会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就议员问题,港府答复说,行政长官按内部规矩计算及支付友人有关的交通费用。至于膳食和娱乐,属一般渡假、与朋友共聚的安排,并无具体计算参加者要摊分的金额;而行政长官休假期间的保安乃按照政府政策提供。至于同行友人的身分,由于牵涉他们的个人私隐,行政长官未能公开。行政长官和业主本人直接订立租约。业主负责改装工程,包括厘定装修规模及费用,行政长官并不知悉具体金额。
与行政长官一同参与上述四次活动的部分人士,以及行政长官在深圳租住物业的业主,在不同程度及性质上与政府有公务往来。但行政长官强调,乘坐友人的私人交通工具外游,是在没有利益冲突的前提下接受邀请的,并按内部规矩计算及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在深圳租用的物业,亦以市值计算租金,并无优惠。行政长官重申绝对没有作出违反法例或内部守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