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研究雷曼迷债事件小组委员会发表报告
香港特区立法会研究雷曼迷你债券事件的小组委员会6日发表调查报告,香港特区政府、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当日发表声明进行回应。
调查报告认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未有在雷曼倒闭前发现注册机构的销售手法出问题,任志刚身为金融管理专员应对事件负上最终责任;报告同时提出逾50项建议。
报告表示,银行证券业务显著增长,金管局理应察觉要加强注册机构的监管,但在雷曼倒闭之前,金管局的恒常监管程序未有发现注册机构的销售手法有何严重不当,没有在广泛问题出现之前作出纠正,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应予以谴责。
报告认为,证监会前行政总裁韦奕礼没有及时制订相关法例,需负上一定责任。而证监会纯以法律观点理解“迷你债券”的名称,要就投资者需要和观感敏感度不足而负上责任。
报告指出,金管局及证监会的监管权力分工复杂,不利处理投诉,建议对注册机构及职员作出调查及纪律处分的权力,赋予单一监管机构;建议赋权监管机构强行要注册机构支付赔偿的适当法定权力,如调查所得有充分理由支持,可下令支付赔偿。
特区政府在声明中表示,会详细研究报告内容和有关建议。雷曼倒闭事件造成的问题较预期严重,金管局和证监会较早前已发表报告,就改善投资产品的销售手法、中介人的业务操守及投资者的教育等方面提出改善建议,这些建议在过去3年多已逐步落实。
特区政府还表示,证监会已于2010年落实一系列旨在完善对中介人向公众推销投资产品的监管的建议,包括对提供产品重要事项声明、设立冷静期、披露销售过程中涉及的商业利益(包括佣金和费用)等作出规定。此外,金管局和证监会在2009年与分销银行就雷曼迷你债券达成协议,由分销银行向大部分投资者回购债券,让事件得以妥善处理。
特区政府强调,今后在制订及推行金融政策时,将听取各界意见及考虑环球因素,进一步确立投资者保障及金融稳定两大政策目标。
金管局发表声明表示,会仔细研究立法会报告,由于市场状况及公众对投资者保障的期望随时日转变,金管局会定期检讨及在适当情况下推出进一步措施,加强对银行的监管,保障投资者利益。
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发表声明表示,不能认同报告对他所作的结论。他表示,雷曼事件是在环球金融危机下产生,影响触及全球,香港也不能独善其身,这是大家都不愿意见到的。金管局、证监会、特区政府及银行公会由2008年事件发生开始,一直致力协助雷曼相关产品的受影响投资者,包括严肃调查怀疑违规的销售个案,更推出回购协议,让受影响投资者尽快取回款项。
雷曼兄弟曾是美国最大的投资银行之一,2008年9月申请破产保护,部分香港投资者受到影响。据报道,雷曼相关的零售结构性产品在港销售额为156.43亿港元,大多在2006年至2007年发行。(记者张雅诗 张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