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15年)新闻背景:香港特色的公屋政策
中新社香港6月30日电(卢哲)公共房屋(公屋)计划在香港有近60年的历史,一直为低收入家庭解决住屋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注和发展公屋发展,已有100多万家庭受惠。
1953年12月24日圣诞夜,九龙石硖尾寮屋区发生的一场大火,令5.3万居民无家可归。香港政府在原址附近兴建徙置大厦、并成立半独立的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由此展开公屋建设计划。1973年,香港政府成立独立的房屋委员会,专门处理住房保障问题。1997年,新成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房屋计划,目标在十年内令自置居所比率达到70%。
公屋是香港政府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住宅,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拥有业权(产权),以廉价租金出租。
全港公屋主要分布在市区、扩展市区、新界及离岛四个区域内,包括房屋委员会的67万个、房屋协会的15万个以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大坑西村的1600多个公屋单位。现时港府三大房屋公营机构每年大约可以提供1.5万个单位,加上每年从公屋中流转、空置的退出单位,每年合计大约可提供3万个公屋单位。
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2012年公布的报告,截至2011年9月,房委会已为近 201万人提供居所,占香港人口的29%。目前香港公屋单元的平均月租价格占家庭月收入的10%,相当于市场价格的四分之一。
公屋申请采用申请人填表(公屋轮候册)排队轮候,申请公屋的家庭或个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香港永久居民。其每月家庭总收入及现时的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规定的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该类限额会按年修订,且不能拥有私人住宅物业。房委会每年对公屋申请条件进行一次调整,从申请到入住公屋需要经过3次审核,5个流程才能最终入住。居住公屋满10年的居民每两年要申报一次家庭收入,对家庭资产超出限额的家庭将收取两倍租金。虚报材料的家庭会面临罚款甚至监禁。
目前,香港申请公屋人数约17万,其中有9万为“一般申请者”,约8万为单身申请者。对于主要以家庭为单位、且家中有老人的“一般申请者”,香港运输与房屋局作出了平均3年的轮候承诺。过去的12个月,已经获得配屋的香港居民平均轮候时间为2.6年。
为进一步促进延续和充实公屋政策,即将上任的新一届行政长官梁振英在施政纲领中也特别关注公屋问题,表示将加快增建公屋,缩短兴建公屋的申请程序,让35岁以上的单身申请人,也能在3年之内“上楼”。(完)
专题:香港回归1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