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6人获颁授大紫荆勋章 法律界占半
中新社香港6月30日电 香港2012年授勋名单30日刊宪,为香港回归以来第15份授勋名单。行政长官共对295人颁授勋衔及作出嘉奖,其中6人获颁授大紫荆勋章。
香港特区政府公布,马道立、林瑞麟、黄仁龙、包致金、吴光正和吕志和获颁授大紫荆勋章。其中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和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包致金都是来自法律界。
此外,陈家强、苏锦梁、谭志源、汤显明、邓国斌、夏正民、陈德霖、梁卓伟、刘兆佳、陈南禄、杨家声、锺沛林、何宣威、李淑仪、麦列菲菲和詹伯乐则获颁授金紫荆星章。
获颁授银紫荆星章的有36位,另有8位获颁纪律部队及廉政公署卓越奖章、56位获颁铜紫荆星章、44位获颁纪律部队及廉政公署荣誉奖章、64位获颁荣誉勋章、47位获颁行政长官社区服务奖状和18位获颁行政长官公共服务奖状。
港府表示,有关颁授典礼初步订于10月举行。
此外,港府30日刊宪报,委任82位太平绅士,其中58人获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24人获委任为官守太平绅士。(完)
专题:香港回归1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