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3名惩教员"换尿"助释囚通过药检 料将被严惩
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喜灵洲戒毒所3名职员被指故意失职,未有到须受监管的10名释囚居所或工作地点探访,又以自己尿液换成释囚的尿液样本,令释囚通过药检。
其中一名惩教主任在庭上声称署方为追求最高的更生成功率,派高层参与会议表明“最高密令”,又指惩教署内部流传造假文化,包括“换尿”及讹称释囚获得就业,务求令释囚毋须再度“入册”。惩教署发言人昨日回应表示,基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现阶段不适宜作任何评论,会在此案完结后再作回应。
发言人又表示,作为执法部队,惩教署一向要求所有人员在执勤时必须遵守香港法例。若发现人员有干犯违法行为,署方定必严肃依法处理。
3名涉案职员案发时皆隶属喜灵洲戒毒所更生事务组,分别是惩教主任邓贵文(48岁)、一级惩教助理梁肇荣(53岁)及陈振民(52岁),3人各被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昨原定于东区法院受审。邓、梁认罪,陈则获撤销控罪,邓为其余2被告的直属上司。
邓及梁被指于2009年4月至11月,未有履行职责按照《戒毒所条例》,对10名戒毒所男释囚执行为期一年的法定监管,包括每月到释囚居所或工作地点探访;于释囚提交尿液样本时故意缺席;在监管纪录上填写虚假的日期、时间、地点及同行职员姓名等资料;有释囚自揭吸毒,却采取懒理态度。梁更被指用自己尿液换成释囚的尿液样本,令释囚通过药检。
2名被告虽实时认罪,但对控方案情有所斟酌,要求展开能够影响判刑的聆讯。邓服务惩教署22年,已于今年7月离职,他出庭作供,大爆惩教署流传已久的造假文化。邓供称,惩教署的实际工作环境大家想象不到,不少释囚刚“出册”便再染毒瘾,故职员一般会以身试法,以“换尿”方式通过药检。他指,官方文件虽没指明,但他由入职第一日已获同事告知这不成文规定。
辩方资深大律师李定国呈上3份署方的会议纪录,显示署方曾要求前线员工推高更生成功率,而找到新工作属毒犯获释条件之一。因此,就算员工不确定释囚是否获得就业,也不能为释囚申报无业;假如释囚因无业获批综援,则会被要求以年龄、身体及家庭状况等“其它原因”解释为何释囚获批综援,目的是要减低释囚再度“入册”机会。辩方估计,实际更生成功率与造假数字相比,差距达三成半。
据邓的工作评核报告显示,他负责的释囚更生成功率甚高,控方质疑他根本是“博升职”,而非受高层压力才被迫达标。邓否认,并指隶属惩教署高层的更生事务监督袁树繁,曾于2008年出席员工的每月会议,表明更生成功率正在下降,勒令员工不能再用吸毒原因令释囚再入戒毒所,“我们一直知道传统做法,这次是第一次公开讲,上面好明显阻挠我们做事”。
邓又解释,他一般会在释囚提交尿液样本时从旁监察,但有时基于现实考虑却须弹性处理,如在公厕取样本时只会在厕格外等候,以免尴尬;如有可疑个案,亦已按政策处理。聆讯今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