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试行“港人港地”政策 30年内只限港人买卖
中新社香港9月6日电(记者 周志彬)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6日宣布落实“港人港地”政策,先导计划准备在两幅位于启德发展区的住宅用地,明年第一季度卖地时在卖地章程中,加入“港人港地”的条款。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单位,首次出售的对象和之后30年的转售对象,买方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可以公司名义购买。
梁振英当天视察东九龙发展计划后向传媒说,落实主张时当然要有效,但亦不想引入太多不必要限制。“港人港地”政策除身分要求外,现时无计划对买家资格及单位使用设立其他限制,如经济状况、是否首次置业或自住等。
他说,日前公布10项房屋及土地政策措施的同时,促请政府的地政和律政部门着手研究如何落实“港人港地”政策,两个部门已提出报告,认为主张可以落实,因此政府决定尽快执行,首先通过明年第一季度卖地表的其中两幅土地的卖地章程条款中,规定在土地上落成的房屋单位只可卖给香港人。
特区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说,政府在2012至2013年度的卖地计划中,首次包括两幅启德发展区的住宅地,两幅地加起来面积约1.6公顷,若以太古城或海怡半岛单位的大小组合来推算,约可建成1100多个住宅单位。
他指出,启德发展区配套完善、环境舒适,以该两幅用地先行先试作“港人港地”的先导计划很合适,很切合香港人的需要。
特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说,“港人港地”的落实不是一刀切地完全禁止非香港居民在香港置业,事实上,市场会有其他的房屋供应,不受“港人港地”限制,政策平衡香港作为自由经济市场的地位,另一方面优先照顾以香港为家的永久性居民置业安居的需要。
对于市场有人担心政策影响香港自由经济市场的地位,张炳良指出,香港在美国传统基金会的世界自由经济体系排名第一,而排名第二及第三的新加坡及澳洲对外国人在当地置业都有限制,因此他并不担心政策会影响香港自由经济地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