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偷2万 香港星巴克一店员两年窃48万被判囚
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星巴克咖啡店一名店员竟然持续两年“穿柜桶底”,平均每月偷取2万元(港币 下同),合共骗取公司48万元,22日在区院承认偷窃罪,被判囚一年半。
28岁被告杨伟雄,多年来在美心集团属下的星巴克咖啡店工作,因生活过分挥霍欠下十多万元债项,自2010年至今年5月,在中环历山大厦的分店上班时,趁无人留意收取客人款项却不打单,又或减少单据上款项,然后将金钱袋袋平安。事件一直未被揭发,直至早前有匿名电话向咖啡店举报,才发现被告偷窃金钱。
被告接受警方盘问时承认两年共偷了约72万元,但由于星巴克咖啡店未能点算准确失款数字,故控方以每月2万元来计算,两年即48万。
法官判案时指出,从被告犯案手法,显示咖啡店毫无核对或查证系统,以确保员工不受金钱引诱,被告在该店工作多年,清楚知道偷取款项绝无风险,结果被告持续两年不断盗公款,明显是典型的违反诚信案件,根据上诉庭指引量刑起点为2至3年监禁,考虑被告坦白认罪,乃判被告入狱18个月。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