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香港23%妇女遭家暴 婚内强奸严重(图)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平等机会妇女联席昨(21日)公布调查发现,部分受访妇女曾遭遇家庭暴力10次或以上,近半人曾被性骚扰,但报警求助数字偏低,大部分妇女选择哑忍。联席希望调查引起公众关注妇女遭受性暴力的现况的同时,也推动政策改变,保障香港妇女权益。
婚内强奸及性骚扰严重
联席于本月初进行访问,402名受访妇女中,23%人曾遭受家庭暴力,其中高达43%遭遇“10次或以上”的家暴,其中以“性侵犯/强迫发生性行为”及“以经济/其他威胁下强迫发生性行为”分别占21%及17%,反映有超过2成妇女曾在婚内或亲密关系内被“婚内强奸”。
根据风雨兰及群福妇女权益会处理个案的经验,不少家暴个案会被视为伴侣间的纠纷。妇女在暴力或经济威胁下被性侵犯亦不会被视为罪行,最多被视为袭击,并没有视为性罪行。
性骚扰方面,接近一半受访者受过性骚扰,其中逾3成是“触摸身体”,紧接其后的是“在面前作出猥亵行为或露体”(17%)、“猥亵性或侮辱性的说话/笑话”(16%)以及“带有性方面影射或评论”(14%)。
受害人哑忍甚少报警
14%妇女曾遭受性暴力,其中逾20%是遭遇过“10次或以上”的性暴力,当中包括不同形式的严重性侵犯,包括有4成多妇女曾“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被迫发生性行为”,有超过四分一被侵的被访者中,“曾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不自愿地发生性行为”及“被侵犯者以照片或影片威吓下发生性行为”。
调查又发现,妇女在遭受暴力后,有“报警求助”的数字非常低,家暴及性暴力的“报警求助”数字分别只有7.6%及4%,而性骚扰则只有不足3%选择报警求助。大部分妇女没有求助的原因都是“感到羞辱”、“不想别人知道”、“不想把事情搞大”及“怕被人指责”,所以选择哑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