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林利绯闻富婆被追财产 非典时假离婚转让资产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曾与前小虎队成员林利传出绯闻的女富婆罗秀芬,日前遭前夫入禀控告,指她2004年以经济不景为由,提议保障夫家资产而假装离婚,前夫并将其公司及物业转名予她。
至近年前夫才发现,原以为以公司名义购入的马鞍山听涛雅苑某单位,原来是罗以私人名义自置,前夫不满之下索还业权未果,更发现罗不断贱卖物业,同时又有周刊报道她另结男友,于是正式分手,并入禀追回公司股份及售楼得益。
被告罗秀芬(48岁),现时主要从事红酒及内地房地产生意,身家过亿。原诉人黄志强在入禀状指,他与罗于1995年结婚。2002年至2003年“沙士”期间,罗鉴于当时经济下滑,为免丈夫名下资产受冲击,于是建议2人假装离婚,并将黄任大股东的的明利行文具有限公司及旗下俊佳有限公司,连带公司拥有的2个位于火炭的工厂物业及停车场,一并转让予她。黄如言照办,2004年依约离婚,但一直同居生活。2006年罗再成功说服黄,把其父所赠的大埔村屋物业转名给她。
其后黄才发现,于1997年7月以为以明利行名义购入的马鞍山听涛雅苑一单位,实际由前妻名义持有。自2010年起,黄不断要求前妻归还公司股份及物业,但前妻声称正在内地做生意无暇回港,更一度失去联络。2011年至2012年间,黄留意到前妻将明利行公司股份由10万股摊薄至110万股,并以低于市价420万元贱卖火炭工厂物业。2012年9月20日,黄从周刊赫见前妻另结男友的报道,于是与前妻正式分手。黄要求法庭声明他是上述资产的实益拥有人,并要求前妻归还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