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裁定华懋慈善基金为龚如心遗产信托人
资料图:有“亚洲第一富婆”之称的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
中新社香港2月22日电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830亿港元遗产继承案,香港高等法院22日裁定,华懋慈善基金是遗产的信托人,而非唯一受益人,基金需要根据遗嘱条款动用遗产。
龚如心的遗嘱条款包括:在她离世后,将所有遗产拨入的“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交托有关方面监管。除了发展慈善事业外,遗嘱亦希望能设立类似诺贝尔奖的奖金和基金。遗嘱同时要求,公司继续照顾龚如心丈夫王德辉的家人。
高等法院在43页的判词指出,遗嘱内容显示,龚如心有意将遗产用作慈善用途,而基金只是被委任为信托人的角色,按遗嘱条款动用遗产。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会研究判词,才决定下一步的安排。
律政司早前入入禀,要求法院澄清华懋慈善基金以什么身分接管遗产,并指龚如心在遗嘱就遗产的用途有不少要求,认为基金应以信托人身份,履行龚如心的遗愿,但基金一方不同意。
华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师何文基表示,将开会商讨下一步行动,初步估计上诉机会颇大。并称龚家以平常心面对裁决,不会感到失望,强调最重要做好慈善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