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行政长官委任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
中新社澳门3月4日电(记者龙土有)澳门第五届立法会选举将于2013年9月举行。特区政府公报4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委任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由法官叶迅生出任,其余4名成员分别为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谭伟文、行政公职局局长朱伟干、财政局局长江丽莉及新闻局局长陈致平。
澳门特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区立法会选举法规定,立法会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向选民客观解释有关选举活动的事宜;确保竞选活动期间各候选人能够真正公平地进行竞选活动和宣传;审核候选人在竞选活动中的选举收支是否符合规定;审核选举行为是否合法和规范等。
根据规定,立法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受干预,且不得移调。特区行政机构、公务员应向委员会提供其所要求的辅助和合作。
澳门立法会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了修改《立法会选举法》。法案规定,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直、间选各增加2个议席,委任议席不变。据此,澳门第五届立法会将由33名议员组成,其中由直接选举产生14名,由间接选举产生12名,由行政长官委任7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