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与男友结连理 香港变性人聘大律师争婚姻权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变性人W小姐被婚姻注册处拒绝其结婚申请,为自己与香港200名同路人争取婚姻权,提出司法复核后连败两仗,下周一(15日)将由英国御用大律师彭力克代表,出战终审上诉。
W本为男性,2005至2008年在香港公立医院施手术变为女儿身。代表W的外籍律师韦智达表示,W在各层面都获认同为女性,享有女性待遇,唯独婚姻上只能与女性结婚。
出生证明性别仍为男性
案件源自年逾30岁的W,欲与男友共谐连理,虽然W的身分证、大学证书等文件皆显示她为女性,但婚姻注册处指其出生证明性别未改,仍为男性,拒绝让“两男”登记为合法夫妇。W争议《婚姻条例》中“女人”二字,应包括变性后的女性。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