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妻儿返乡 香港“狼父”涉三次性侵10岁女儿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综援汉趁妻儿返乡,2006年疑连续3晚夜探女儿房间,强行与女儿性交。事隔3年,他疑又对女儿毛手毛脚,被妻子撞破,女儿事后一度报警,却考虑父母和睦而自称虚构事件,直至去年才再度报案揭发事件。综援汉否认非礼及3项乱伦,21日受审。
免妹受害 6年后告诉母亲
事主X现年17岁,2010年曾向警方作录像会面,忆述童年的黑暗经历。她在录像表示,被告完事后叮嘱她勿告诉他人,更恐吓女儿,令她不敢告密。
事主又指首次性交后的两个晚上,父亲皆前来性侵犯她。2009年某个晚上,被告又走进她的睡房非礼她,但此时妻子碰见并问被告做什么,被告遂称为孩子盖被,随即离开。事主表示其时不欲身旁妹妹知道事件,没有立即向母亲告密。直至2010年某天与母出外购物,为免胞妹或其他女孩受害,才将事和盘托出。
曾报案 女称免父母吵架“讲大话”
庭上21日播放录像会面后,事主出庭作供承认2010年报警后,曾就保护令事宜上庭。她当时向裁判官讹称自己被性侵一事纯属虚构,“见到父母吵架,所以讲大话”。48岁被告否认2006年7月三度与事主乱伦,及2009年某天非礼事主,案件今(22日)续。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