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性侵案频发 香港怎么治校园“狼”出没?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校园性侵案频发,令公众义愤填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既需要严刑峻法的震慑,也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建立一个健全的保护机制。或许,来自香港的经验,会给我们以启示。
专门机构统筹 制定程序指引
在香港,社会福利署下辖的家庭及儿童福利课负责管理家庭和儿童福利工作。性侵害,在广义上和身体虐待、精神虐待和疏于照顾一起,被列为虐待儿童的四种表现形式。社会福利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统筹各方力量,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尽早揭露涉及儿童的性侵犯案件,并为受侵害的儿童提供事后救济。
在社会福利署制定的《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中,详细列明了社区、学校、诊所、心理咨询机构、慈善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处理涉及儿童性侵害案件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社会福利署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社会福利署非常欢迎各界能够充分参阅这个指引处理有关问题,这本指引在网络上公开,每一个人都可以查阅。
记者发现,这本指引在香港采用率非常高,几乎所有的相关机构会按照指引处理儿童被性侵犯的问题。香港护苗基金,是一个专门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免遭性侵犯的慈善团体。总干事谭紫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护苗基金完全是照着这个指引做事,它非常有用。”
定义清楚明晰 强调尽早识别
据社会福利署统计,2010年香港共发生334起针对儿童的性侵犯。而根据《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性侵犯既包括直接与儿童发生性器官的单方或双方接触,又包括在儿童面前露体或观看儿童露体、向儿童展示色情物品等间接性侵犯。直接性侵犯会给儿童的成长带来重大创伤,间接的性侵犯对儿童的影响也不容小觑。
早年美国的一项研究显示,仅有3%的受侵害儿童会选择报警求助,因此如何尽早识别儿童被性侵害成为保护儿童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事保护儿童工作的志愿者曾美怡说,有时候家长突然发现小孩子不愿去学校了,一定要深入了解原因。是因为老师太凶,是因为受同学的欺负,或者是因为孩子被性侵犯了。所以家长要注意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多和孩子沟通。
在指引中,香港社会福利署列出了被性侵害儿童的表征,其中既包括各种生理创伤,也包括诸如惊恐、吸允手指、噩梦、学习时精神恍惚、被触摸时反应激烈等一些行为表征。“在香港,相关案件往往首先是由家长和老师举报的,所以让他们了解这些表征非常重要”,曾美怡补充道。
既注重调查 又注重跟进保护
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社会福利署接受来自受侵害儿童、家长、学校、警方、医院、社区志愿者或其他社会机构的举报。一旦接到举报,社会福利署将展开调查。如果有关案件非常严重,社会福利署将会同警方和临床及心理医生组成保护儿童特别调查组调查案件。
另外一方面,社会福利署会在10日内召集警方、学校教师、学生辅导主任、心理学家、幼儿工作员、精神科医生、医生及护士长等有关专业人士召开多专业联席会议,研究如何制定专门政策,保护在案件中被侵害的儿童。
谭紫茵说,“据她了解,在香港儿童被性侵犯的个案中有超过七成的施暴者是儿童身边的熟人。儿童需要鼓起非常大的勇气才能说出真相,这对他们的心理压力非常大。”
去年,香港一名沉默了26年的学生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认曾经性侵犯她的老师。在她被侵犯的两年时间里,一直担惊受怕,最终不得不选择离开伤心地,远去澳大利亚留学,还因此患上了抑郁症。
“被性侵犯的孩子未来在自尊、与人沟通、婚姻关系等问题上很容易出问题,甚至有的孩子还因此成为了施暴者”,谭紫茵担忧地说。通过查询指引,记者也了解到,社会福利署主持召开的多专业联席会议提供的事后救济非常全面。专家会视受害儿童的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指派社区志愿者给受侵害的儿童提供个人或家庭辅导,安排临床、心理医生进行治疗或实施心理干预,为受侵害的儿童寻求相关经济和法律援助等等。
采取合理措施 防止二次伤害
根据指引,社会福利署在处理儿童性侵害案件中,首要考虑的就是儿童的安全和利益。因此,香港从多个角度设计调查方法,避免由于调查本身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
首先,考虑到让儿童描述案件经过可能会对其造成进一步伤害,社会福利署要求尽可能不让儿童重复受侵犯的经过。而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也规定保护儿童特别调查组与受侵害儿童会面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使得在一般情况下儿童不必到法庭再次描述案件。
如果法院需要传唤儿童作为证人出庭,儿童应当通过有线电视直播的方式作证,并且可由社区志愿者等专业人士陪同。该专业人士主要负责向儿童解释法庭程序、于庭审前陪儿童参观法庭以及最终陪同儿童作证。
在采访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香港委员会也提到对执法者进行培训的重要性。而香港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的一些细节往往令人眼前一亮。有媒体了解到,如果法官需要会见受侵犯的儿童,他会除掉传统的法袍和假发,塑造一个亲切的形象。
同时,社会福利署也要求所有参与调查的人员谨慎地向公众披露有关案情,避免儿童受到各方压力或遭受心理创伤。谭紫茵在接受另一家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印象中,这么长时间以来,从来没有过儿童受害者的身份被暴露出来的。”
保护儿童 学校教育是关键
保护儿童免遭性侵害,既要社会各方协同努力,及早揭发相关案件,为受侵害儿童提供事后救济,也需要学校制定性教育方针和政策,让学生掌握保护自己的知识。在香港,比起校园性侵害案件,校园的性骚扰更常发生。因此,提高学生处理涉及性的有关问题的能力是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一方面,香港教育局将协助学生发展健康的人际关系作为教育的目标,在课程设计中融入两性相互尊重和谐共处的内容,要求学生深入地了解性别平等的重要性,正确处理两性相处、恋爱、亲密行为及性态度等课题。另一方面,教育局也为各级学校提供教案范本,帮助学校举办预防性的辅导活动,以加强学生面对性骚扰乃至性侵害时的警觉性和拒绝技巧。
“教育工作者有责任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学校环境,” 谭紫茵说,“从某种角度讲,学校老师预防和处理类似问题上,并不太专业,他们也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帮助。”从2003年起,香港教育局要求所有新入职的校长必须修读专业发展课程,其中就包括有关性别歧视和性骚扰的培训内容。
然而,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最近发布的调查报告指出47%的受访学校并没有制定防止性骚扰的政策。对此,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会长杨耀忠在接受另一家媒体采访时指出,“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工作繁重,多不清楚应如何制定相关政策。”接受记者访问的香港某公立小学校长也坦言,学校已经注意到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性,但是只能在暑假才能有时间去展开相关工作。有专业人士就指出,教育局应当在学校推动反性骚扰政策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设立性犯罪黑名单 杜绝魔鬼教师
对学校而言,防止不法之徒混入教师队伍也非常重要。2008年,香港一名男教师性侵犯一名女生被判入狱。释放之后,他竟然可以在另一所学校获得教席,重掌教鞭,令市民非常不安。有鉴于此,香港警方于2011年12月推出“性罪行定罪记录查核”机制,该机制可以让学校预先查询拟聘用员工是否有性犯罪记录,将有性犯罪记录的准教师拒之门外,以免更多儿童遭受性侵犯。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机制不只适用于教师,而且适用于一切从事照顾儿童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职位。
而五月底宣判的一起案件则再次挑动了香港公众的神经。据悉,香港小童群益会的一名有性侵犯儿童前科的活动助理,因再次性侵犯儿童被法院判处入狱40个月。审理该案的法官批评有关机构在聘请被告前并未调查其背景,认为机构有责任为所服务的儿童及家长着想。对此,有特区立法会议员则建议扩大查核机制的申请者范围,将查核机制开放给家长和慈善机构使用。
全社会协动 非政府组织非常重要
保护儿童的工作,也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
在香港,警方专门设有虐儿案件调查组,所有公立医院也配有虐儿案件统筹医生。此外,诸如护苗基金、防止虐待儿童会等一些非政府组织也为保护儿童做出很大贡献。相关机构设立热线电话,接受举报,并为受伤害的儿童提供个人化的跟进服务。为了尽早揭露有关案件,非政府组织往往会往社区和学校派驻志愿者,协助处理有关儿童性侵害的问题。而这些志愿者,往往可以和儿童广泛接触,在第一时间发现儿童受侵害案件。
社会福利署在回复记者的书面查询中指出,学校社会工作主要包括预防、发展及补救三个功能。谭紫茵则强调,“预防教育始终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据她透露,从2001年开始,香港护苗基金的两辆教育巡回车每天在不同的学校服务。车内有很多性教育知识展板和模型供学生学习,十多年的时间,已经有近30万学生参观。在采访中,这位总干事掷地有声地说:“对于性侵害,我们零容忍,一起案件都嫌多。”
香港为了保护孩子免遭性侵害,由专门机构统筹,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方积极协调,制定专门的政策,既在学校对儿童进行预防性教育,又设计出针对具体案件的工作流程,不仅要把罪犯送上法庭,还要为受伤害的儿童提供积极救助。尽管工作并非尽善尽美,但这些经验也许会给各地的儿童保护工作,带来一些启示。(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