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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官员:未来一年预期有更多机会处理政改问题

2013年07月17日 17: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香港7月1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17日表示,过去一年,特区政府聚焦处理市民大众最关切的民生和经济问题。未来一年,预期会有更多机会处理政改问题。

  当天举行的香港立法会会议上,谭志源答复议员提问时表示,对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解释和决定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特区政府是有极大承担的。社会各界现时对政改持不同意见,对一些基本问题,仍有颇大差距。要成功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需要全社会求同存异,凝聚共识。严格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解释和决定推动政改工作,是寻求社会共识以达致普选行政长官目标的重要基础。

  谭志源表示,尽管现阶段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和2016年立法会选举办法的咨询仍未正式展开,但特区政府一直密切留意社会各界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并且与不同人士见面,就政制发展交换意见,为正式展开咨询做好准备工作。

  答复议员提问时,谭志源还表示,鉴于近期社会上有不少人士就行政长官的政党背景提出看法,会考虑在正式展开咨询时,把这项议题纳入咨询文件当中。

  谭志源介绍说,《基本法》并无明文规定行政长官可否属于任何政党。《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容许政党成员竞逐行政长官,惟须在当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公开作出法定声明,表明他不是任何政党的成员。另外,当选人须向选举主任提交书面承诺,表明他如获任命为行政长官,则在他担任行政长官的任期内他不会成为任何政党的成员,或他不会作出具有使他受到任何政党的党纪约束的效果的任何作为。

  另据2007年12月29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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