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民党成员“占中”期间袭警 法院判刑5周
2016年05月31日 10:11 来源:环球时报 参与互动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香港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因为2014年参与“占中”期间袭击警员及拒捕,30日被法院判刑5周,但他决定上诉。
据香港头条日报网报道,曾健超因为参与“占中”时用液体泼向执法的警员,之后被捕。上周四,他被裁定一项袭警及两项拒捕罪名成立,3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囚5个星期,实时监禁。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斥责被告袭警行为绝不轻微,对于无辜及素未谋面的警员泼液体,是挑衅及侮辱警方的行为,与一般袭警案不同。他说,本案没有任何减刑因素,被告没有悔意。
台湾“中央社”30日称,“占中”期间,香港警方逮捕了不少人,曾健超被判刑期算是比较重的。(于名)
【编辑:朱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