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低层公务员料加薪4.51% 职工代表回应
中新网6月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公务员事务局昨日向4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提出薪酬调整方案,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公务员的加薪幅度为4.06%(相等于高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低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51%(相等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4月1日。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待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职方的回应,并就2018至2019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作出决定后,特区政府会尽快提交建议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考虑。
高层首长级增4.06%
公务员事务局提出的调薪方案中,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公务员的加薪幅度为4.06%,但个别薪点的金额须予订明,即总薪级表第三十四点为70,590元(港币,下同);一般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二十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三十六点为70,470元;一般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二十一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三十七点为70,970元。
公务员事务局指,调薪决定是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既定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的所有相关因素,即包括薪酬趋势净指标、香港经济状况、生活费用变动、政府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要求及公务员士气后所作出。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既定机制作出决定,向高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务员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均与其薪酬趋势净指标相同(即分别为4.06%及4.51%);向低层薪金级别公务员提出的方案,则因‘调高’安排而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看齐。”
发言人指,在“调高”安排下,如低层薪金级别薪酬趋势净指标低于中层薪金级别,视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决定,其薪酬调整会被“调高”至与中层薪金级别薪酬趋势净指标相同水平。他指,按一贯做法,首长级薪酬调整方案将跟随高层薪金级别公务员安排。
何启明盼改革薪点
香港工联会劳工界立法会议员何启明表示,希望此次加薪可令公务员士气得以提升。不过,他同时指出,必须继续检讨加薪机制内有关扣减递增薪点的做法,因这会影响新入职公务员的加薪幅度,“希望当局可作出改革而不应墨守成规。”
第一标准薪级公务员评议会职方代表林荣松认为,加薪幅度与他们诉求的5%相若,亦比往年高,但指“说不上满意。”高级公务员评议会职方代表、高级公务员协会主席黄孔乐表示,局方提出的方案与薪酬趋势净指标一样“照单全收”,认为局方并无全面考虑公务员士气及政府库房收入等其余因素,“高级公务员加薪不少于5%是合理要求,稍后会与局方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