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0日,是澳门回归十周年纪念日,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称“澳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的日子。
12月4日,在纪念澳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总结了澳门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三条重要经验,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基本法提出了三点希望。
为此专程来京的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称,澳门基本法是澳门十年来成功建设和发展的制度保障和法治基石,是特区所有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基础,是克服特区发展过程中各种重大挑战的智慧源泉,是特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阶层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根本保证。
12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表示,澳门基本法的成功实施,有其特殊经验,亦有其普遍意义。
“一国”优势充分发挥
吴邦国在总结澳门基本法实施的成功经验时指出,始终高举爱国爱澳旗帜,是贯彻实施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的政治保障。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政策,是以坚持一个中国、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的。这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也是基本法的根本。
王振民说,十年来,澳门特区既旗帜鲜明地讲“两制”,也旗帜鲜明地讲“一国”,把“两制”和“一国”的优势都充分发挥出来,这是澳门成功实施“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尤其在实践“一国”方面,澳门特区政府和人民运用自己的智慧,充分挖掘了基本法中“一国”的丰富政治、经济含义,充分利用了“一国”带来的各种好处和便利,把“一国”的优势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
他举例称,“两制”使得澳门可以保留并发展其支柱产业博彩业,但因其经济体量小,产业较单一,对外依赖性较大,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中央政策的支持与内地市场的支撑。
2003年10月,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2008年底,港珠澳大桥澳门落脚点设计及各项研究完成;2009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
在过去持续支持的基础上,国务院于澳门回归十周年前夕再度送出“大礼”,同意澳门填海造地361.65公顷,以建设澳门新城区,该地块将一举使狭小的澳门陆地面积扩大八分之一。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在前述座谈会上表示,“在回顾特区十年发展历程的时候,特区政府尤其感谢中央对澳门特区一直以来的深厚关爱和全力支持。”
澳门特区政府对“一国”原则的坚持也得到中央肯定。吴邦国在前述座谈会上特别提出,按照基本法第23条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规定,澳门政府于今年年初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进一步增强了澳门社会的国家观念,有力维护了国家的核心利益。
王振民强调道,确保国家安全本身是落实“一国”原则的需要,同时也对其他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如国家在推行与特区有关的经济政策或重大产业项目时,自然要考虑到国家安全因素。
强调稳定与发展
王振民介绍说,澳门回归十年,各界强调稳定,采取各种措施稳定秩序,提供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然后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套用内地的话,就是‘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澳门过渡时期,曾面临治安不靖和经济下滑两个突出问题。
特区政府成立后,一是把解决治安问题作为当务之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大力发展旅游等服务业,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经济得到全面复苏并一直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从1999年到2008年,澳门本地生产总值由472.87亿澳门元增加到1718.67亿澳门元,年均增长13.3%,人均GDP居亚洲前列,政府财政收入由169.43亿澳门元上升到510.76亿澳门元,是原来的3倍多。
三是认真回应广大居民的愿望和诉求,积极推进法律、行政等方面改革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了澳门社会的全面进步。
从1999年到2008年,澳门失业率由6.3%下降到3%,居民月工资中位数由4920澳门元上升到8500澳门元,实行了从幼儿教育到高中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建立和完善了养老金制度,期间还先后两次顺利完成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换届选举,保障了澳门同胞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吴邦国在前述讲话中指出,全力保障稳定发展,是贯彻实施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的根本目的。澳门回归以来,社会各界始终从维护澳门繁荣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求同存异,积极开展协商,讲求社会和谐,不把矛盾和问题简单政治化,以建设性态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相互理解、和衷共济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方面都把力量真正凝聚到建设澳门、发展澳门、繁荣澳门的共同事业上来。
创造性地实施基本法
澳门基本法并没有规定两地经济贸易合作的事情。但2003年10月17日,商务部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并且以后每年更新,王振民指出,这是澳门实施基本法的一个创新。
此外,《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港珠澳大桥工程、横琴岛,同样也丰富了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在澳门的实践,都是制度创新的成果。
王振民解释道,尽管“一国两制”已经被法律化,写成了法律,即基本法;尽管基本法是一部成文法,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的文字和立法原意实施基本法。但实施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毕竟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在制定基本法时又贯彻了宜粗不宜细的精神,因此无论“一国两制”或者基本法都有很多细节需要在实践中去发展完善,需要创造宪制惯例去填补。
“一国两制”是思想解放、理论创新的成果,基本法是一个创造性的杰作,在实施“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过程中也需要有这种与时俱进的精神,既坚持原则,坚守“一国两制”的精神,严格依据基本法办事,对基本法规定不清楚的地方,又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根据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及时填补法律的空白。
王振民接着表示,实施基本法不仅需要与时俱进,还需因地制宜。澳门回归之前,受葡萄牙控制超过450年,也是世界上不多的几百年没有发生过战争和政治动乱的地方,长期游离于祖国主体,苟安于一隅,这就决定了澳门的发展模式既不会与内地一样,也不会与香港完全一样。这十年来,澳门特区政府根据澳门的特殊情况,从澳门的实际出发实施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既不消极应付,也不好高骛远,实事求是地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无论在经济社会发展或者政治发展上,立足澳门,践行“一国两制”不动摇,形成了“一国两制”的澳门模式。
吴邦国在肯定澳门充分发挥制度体制功效的同时还提出希望,澳门特区未来仍需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以基本法为依据,坚决从澳门实际出发,尽快制定完善高度自治范围内事务的具体制度。
“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在澳门的实施,绝非完美无缺。”王振民称,除了成功经验外,也还有需要进一步探索其他经验,例如,如何加强法治和廉政建设,如何实现经济的转型,既保持竞争活力又减少贫富悬殊,等等,都是未来澳门面对的问题。
统一的表率,和平的示范
“基本法的成功实践证明,澳人有能力治理好澳门。”王振民说。十年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基本法,澳门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个崭新的澳门迅速崛起。“今日澳门的成就不亚于当初的‘亚洲四小龙’,这是澳门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王振民认为,澳门成功实施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不仅对澳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国家而言,也证明了中央关于“一国两制”和对澳门的一系列政策、决策是正确的。实施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是中华崛起、民族复兴大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成功实施,必将推动中华崛起和民族复兴大战略的实施。
王振民说,在过去,“一国两制”对特区人们而言更多意味着“不变”,如私有财产不会减少,后来看来,“一国两制”其实还包括“变得更好”的含义,如澳门特区居民财富不仅没有减少,而且还明显增加,经济社会有了长足进步。“这是国家统一实实在在的好处。”
“尽管中央把治理澳门的权力主要交给了澳人,但同样对澳门承担着宪制和政治上的责任。”王振民说,澳门基本法的成功实践还启示,中国既有能力发展好内地的社会主义,同时也有能力管理好一个资本主义社会。
因此,澳门成功实践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也可在国际范围内带来启示: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打击,资本主义的各种缺点暴露无遗,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都将长期共存,谁也无法将对方取代。澳门特区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方面为我国与资本主义国家交往提供了宝贵经验,另一方面也向世界展示了一个开放、包容的中国,体现了中国对待国际社会两种制度的理念:和而不同,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汤耀国 孙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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